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
2、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注意:这里的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