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重庆本市务工3年以上,或者投资创业1年以上并且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达到对应务工经商年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下同),可在相应地区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区县标准:在本市务工2年以上,或者投资创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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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达到对应务工经商年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一)在本市务工3年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工业园区企业务工1年以上;
(三)投资创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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