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向银行提出贷款书面申请。
2、银行相关人员经调查、审查和审批同意后,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或银行卡,并到银行指定的评估公司提取房产评估合同。
3、借款人、抵押人的夫妻双方持已评估的产权证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口簿等有关贷款用途证明到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并办理抵押合同登记和保险手续。
4、贷款行办妥上述手续后,将款项转入借款人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或银行卡上。
5、借款人在其理财卡账户存入足够金额缴纳每期还款金额,并在到期日结清全部本息。
6、贷款归还后,贷款行注销抵押物,并退还给客户。
1、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也就是说即使房产证不是自己的,只要经过他人同意并且有同意抵押的证明材料,也可以用别人的房子申请抵押贷款。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3、有所在地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
4、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
6、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7、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