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蔻年华实际上特指十三四岁左右的少女,但是在很多文艺作品中老是用错,甚至于认为二十多岁少女也是豆蔻年华,更有甚者认为只要没结婚的女性都可以说是豆蔻年华。
豆蔻年华出自唐代诗人杜牧的《赠别》诗:“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大意说,体态轻盈美丽的十三四岁的少女,看起来就像是二月初含苞待放的豆蔻那般美好。诗中的“十三余”明白无误地确指为十三四岁的少女,自此以后人们便常以“豆蔻年华”来形容少女。
对于女孩子年龄代称,自古以来有个约定俗成的说法,可以作为使用时的参考:7岁时称为龀年,脱去乳齿,长出恒牙,此谓之“龀”。10岁是幼学之年。12岁的女孩,要戴钗子,因而称为金钗之年。13岁时称豆蔻年华,是由杜牧《赠别诗》而来。15岁的女孩要把头发梳拢来,挽一个髻,插上叫做“笄”的首饰,表示她已成年,所以这时的女孩年龄称为“笄年”也称及笄之年。16岁的女孩称破瓜年龄,旧时文人拆“瓜”字为“二八”意为十六岁,16岁女孩也称碧玉年华。
20岁是桃李年华,意思是到了结实的年岁。24岁称花信年华,即开花的年纪,是最美好的时候。对于待嫁女子,则称为待字之年。出嫁的女子称为标梅之年,谓梅子成熟而落下,有:了安身之处了。女子30岁以后的年龄代称不很乐观,已称“半老徐娘”了。女子的年龄一向比较敏感,不能随意乱称呼。大多数女人不论丑俊贫富高矮胖瘦,都很在意自己的年龄,所以对其年龄指代词语一定要仔细,不要随意拔高或者降低,所以“豆蔻年华”和其他女子年龄的代称,不能想当然随意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