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按5000元/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本补贴从2020年2月20日起执行,实施至2020年12月31日。
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盖章、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审批流程
1、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复核申请材料和申请事项。
4)作出决定。公示、审批、发放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