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 国家盐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家盐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场坪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自贡市板仓工业集中区
工程内容:场坪绿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自发【200 】项批新号 资金来源:财政投入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xx年 10 月日 竣工日期: 20xx年 11 月 日计划工期: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壹佰陆拾陆万元(人民币) ¥ :1660000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10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自贡质量技术监督局六楼会议室
本合同双方约定: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发包人:(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承包人:(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