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包括4大类、15项指标,各个指标累计相加为最终积分
具体情况是:
第一类为基本分。包括年龄、受教育程度、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在津连续居住年限的指标
体现了鼓励年轻适用、就业稳定、居所稳定、较高文化程度和职业技能水平的外来人员落户的原则
第二类是导向分。包括职业(工种)、落户地区的指标,主要目的是鼓励紧缺职业人员落户,发挥在中心城区周边地区落户的导向作用
依据《天津市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评定的紧缺程度,给予相应的导向分值
同时,为了缓解中心城区的人口压力,对申请落户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的人员赋予相应导向分值
第三类是附加分。包括纳税、婚姻情况、知识产权、奖项和荣誉称号、退役军人的指标
鼓励对在本市近3年缴纳个人所得税、配偶在本市就业、获得国家级奖项和荣誉称号、拥有有效的中国发明专利或者退役军人服役期间立功,为天津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落户,设置一定的附加分值
第四类是负积分。包括守法诚信减分指标。是指对5年内提供虚假信息申办积分入户记录的、5年内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信用逾期记录的情况进行减分
扩展资料:(一)在我国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居住证
(三)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且在本市注册的用人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满一年是指: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向前数十二个月;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向前数十二个月,期间无间断、补缴、个人窗口缴费等情况,且申请时仍属正常缴费状态
(四)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
用人单位及市、区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户口)
(五)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报指导分值以当期公布为准)
参考资料:天津市政府-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