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情况要具体分析,当双方借名买房是政策性保障用房时,和借名人无法满足过户条件时候,出名人还是可以要回房产的。
首先,必须通过法院诉讼。只有经过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确定,才能真正的将房产要回来,真正的成为名副其实的产权人。
其次,很多出名人,认为既然房屋产权登记是我,那么我起诉至法院要求借名人腾退房屋或者要求对方返还房屋。其实不然,这样的诉讼策略十有八九会败诉,而且出名人会将自己陷入长期的,无谓的法院诉讼程序中,曾经有一个当事人历时三年经过一审、二审、再审还是败诉,就是因为他坚信起诉返还房屋,事实,证据都一样,但诉讼策略失败了,所以导致不能达到起诉目的。
最后,需要找专业的,有经验的房产律师根据双方的证据情况,来确定能够取得诉讼目的的起诉策略。专业的事要给专业的人来做。
出名人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实际购买人怎么挽回自己在借名买房中的损失?
借名买房,出名人只是出了名而没有出钱。那法院一旦认定双方签署的借名买房协议无效,将房子判给出名人,那借名人不就是钱房两空?
首先,借名人一定要拿出借名买房的书面协议,出资证明,居住证明来证实双方的确是借名的买房的事实。如果没有这些证据,被法院认定为借款,债权债务关系,那就无从谈起损失的问题了。
其次、当证实了借名买房的事实后,是考验要求出名人返还房款并赔偿损失的。曾经有法院支持出名人赔偿二百多万、三百多万的损失案例。
虽然借名买房协议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但法院会考虑到借名人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并根据双方过错情况来认定损失承担。
借名人应该如何要回房产
首先,如果借名人以出名人(登记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的,法院一般是不予支持的。
其次,借名人必须掌握双方书面协议及出资证明和居住情况的证明。
什么是借名买房
自限购政策施行之后,部分有购房需求的人失去了购房资格,即使能签买卖合同,也无法在房地产中心进行交易过户。在此情况下,个别购房者采用了“借名买房”的方式,即以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购房,而购房款项却由购房者自己支付。
购房合同由出名人签署,购房款由借名人支付,房子由借名人居住使用。在物权登记的角度,出名人是房屋的法律权利人,即产权人。借名人出资却不是登记的产权人。出现是使用人和产权人分离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