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手续:1、申请书(盖村委会公章和签名);2、 身份证 复印件(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复印件;3、医疗卡复印件(正反面);4、疾病证明书(盖医院公章);5、辅助检查资料(盖医院公章);6、一寸相片2张;7、诚信 计生证明 ;8、慢性病卡有效期2年,延期要提前交乡合管办并送合管中心办理校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