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三人享有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的权利。第三方如果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是保证人的身份,则在代为还债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该笔款项。第三人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债务人构成不当得利,第三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