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一、残保金如何计算
2021残保金的计算方法是没有达到规定的安置比例的人数乘上上个年度本地区的职工的年平均工资的总额的百分之百。按照国家残疾人保障法的要求,每个单位都需要安排一定的比例的残疾人,一般是员工总人数的百分之一点五,如果没有达到比例的就需要缴纳残疾人保障金。具体的征收标准可以向当地的征收机关进行咨询。
二、税务局是不是垂直管理的?
是。国家税务局是中央垂直单位,上至国家税务总局下至省市县级国税局。也就是说由于工作业务的性质决定这些单位不受地方政府的影响,不论从业务上还是行政上,都隶属上一级,与地方政府没有任何关系,单位的领导是上一级机关任命,人员由上一级统一安排、工资由上一级机关拨付(不是由地方财政部门拨款)。
三、残保金必须交吗?
残保金必须正确缴纳,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