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工作的姐姐,曾同意将自己继承财产的份额,赠与给妹妹,条件是在汉居住的妹妹,要照顾好随同居住的年迈父亲。但现在姐姐对妹妹行为大为不满,表示要反悔赠与,而妹妹坚持认为赠与协议都签了,不能反悔。为此,姐妹俩闹上法庭。
刘茜、刘玉是两姐妹,其父母均在武汉某一国有企业工作。母亲张莲于2000年3月去世,留有一套约105平方米的房子。因姐姐刘茜在外地工作,为了更好地照顾父亲刘兵,姐妹俩于2000年4月2日当着父亲的面签订了赠与协议。约定刘茜自愿将继承母亲房屋产权份额,赠与给刘玉,刘玉接受姐姐赠与并承诺在家照顾父亲,使老人安度晚年。
同年7月,姐姐接到父亲去世噩耗,回汉得知是因妹妹经常通宵打麻将,不听父亲劝告,父亲在同其争吵后,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死亡。
为此,姐姐要撤销以前双方签的赠与协议。而妹妹表示既然协议已生效,且房屋一直由她在居住,不愿退让。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施昌国接受姐姐委托打了这场官司。施律师分析:姐妹当时所签赠与合同已成立。不过,姐姐在主张撤销赠与时,房子还没过户到妹妹名下,房屋产权,还没发生权利转移。
施律师这一观点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撤销赠与协议,姐妹俩作为同一顺序继承人均可继承房屋一半产权。
一、父亲去世孩子户口可以落户在父亲原户籍上吗
父亲去世后户籍就注销了,未成年子女没有落户的不能单独立户,可以落户到母亲户口所在地。
落户父亲原籍的方式如下:
一、需要原籍户籍地同意。
二、是原籍必须有直系亲属,祖父母辈。孩子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可以将孩子户口从父母双方的任何一方迁入另一方,拿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开接收证,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这要看父亲的原户籍上还有没有亲属,如果有的就比较容易迁入,如果户口已经没人了就比较难处理。另一个如果户口已经没人了,就看还有没有房产,如果有房产的也可以迁入。双方协商同意即可。但如果是未成年人,原则上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户口就可以跟着谁。但毕竟父母都有赡养子女的责任和义务,这与户口在谁那里没有直接关系,只要双方协商好就可以。
父亲去世后遗产的分配如下:
1,父亲的遗产范围包括:个人婚前全部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2,如果父亲留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
3,如果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遗产,也可以协商继承的遗产份额。
如果母亲健在,应当在母亲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登记。如果母亲为学生集体户或为现役军人的,可在婴儿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登记户口。以山西省为例,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应在一个月内,由户主或监护人向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不需当事人提供未落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