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赠与人在转移赠与财产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除我国法律规定不可撤销的情形外;2、受赠与人实施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亲金属的合法利益的;3、受赠与人对赠与人具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4、受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具有以上情形之一,赠与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