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在财产转移前,没有经过公证且不属于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予可以随意撤销。赠予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 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