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口头赠与在赠与财产发生转移之前可以撤销,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可以撤销。2、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如果赠与财产已经发生了转移,或者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以及合同属于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的,只有受赠人存在下列情况的才可以撤销,否则不可以撤销:(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周宏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