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解除劳动合同须经以下三个环节: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通知对方;
2、劳动者解除劳动者合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
3、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手续、还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同时还应将劳动者本人档案转移至地方劳动部门或劳动力交流市场。
4、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报请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原合同鉴证部门)备案。
一、劳务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劳务工属于雇佣合同关系,受民法典的调整,合同期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履行完毕,是否续签视双方自愿。
如果雇主具有用工主体资格,雇员年满16岁,男不满60岁,女不满50岁,那么双方订立的应当是劳动合同,而不是劳务合同,即使冠名劳务合同也应当认定为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调整。劳动合同期满,除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必须续签的情形之外,是否续签也是双方自愿。但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相关知识:
劳务合同到期如何离职?
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如下:
(一)员工离职的法律规定:合同未到期正式员工应提前30天正式提出书面辞职报告,30天后劳动关系解除,试用期员工应提前3天提出正式书面辞职报告,3天后解除劳动关系;离职后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员工工资(不需要赔偿),否则员工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和仲裁。
(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应提前30天正式通知对方。
(三)不续签后的具体离职手续如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二、申请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失业保险金需要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