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注册成功的带图案的商标,需要在给图案做版权登记吗?是强制的吗?已经注册成功的带图案的商标,给图案做版权登记是自愿原则,不是强制性的。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二条规定: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由于图案商标的设计需要经过创造性的智力劳动,当达到一定创作高度时,该图案商标就可以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此时,原作者就可以对该图案商标进行版权登记,以防止他人盗用。申请商标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得权利,其中这个权利就包括著作权。你登记了版权,其他任何人使用该标志必须经过权利人的允许,包括用在注册商标上,否则属于侵权。因此,将商标登记版权后,就起到了一个全类保护的作用。图案商标和版权登记完全就是两个概念,这个商标是受到了商标法的保护,版权是受到了著作权法的保护,这两个是分别受到不同法律的保护,所以说没有必要一定要进行登记版权。这样说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