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七月中旬前发放完毕。如果在补贴范围之内,逾期还没有领到这项补贴的,要及时向当地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咨询。
法律依据:
《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四、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实际种粮者申报补贴相关材料经乡镇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按程序审核验收确认,在补助对象种植粮食的所在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财政部门通过农民补贴“一卡通”或经营主体账号兑现补贴资金。各镇及相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照国家要求在7月中旬发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