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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约定的情形有哪些

2023-09-28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一、两方协议有违约金吗

两方协议是否有违约金需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具体如下:

1、如果与公司或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两方协议,若公司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提供专项培训费,并约定了服务期,或公司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的,则有违约金;

2、除去上述情况以外的,劳动合同中不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二、直接离职,公司公司终止可以要赔偿吗

一般来讲,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离职,是不需要赔偿或违约金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约定中,严格限定了违约金的约定条件,规定单位只有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这两种情形下,才能设定违约金。也就是说,除非劳动者在约定的培训服务期满前离职,或违反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的约定,否则劳动者可以正常离职无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

三、劳动者违约的法律规定

劳动者违约的法律规定有: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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