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健康证检查的项目主要有: 1、外科检查,身高体重、脊柱四肢、甲状腺、肛门等; 2、抽血检查,主要是检查是否有乙肝或其他传染性疾病; 3、内科检查,血压、呼吸道等; 4、五官科检查,视力、色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