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双务合同。
工程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监理的职责就是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促使甲、乙双方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得到全面履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工程质量;进行安全管理、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即“三控、两管、一协调”。工程监理是与国外接轨并结合中国国情,在工程建设领域中进行的一项重大改革。跟国外的对业主提供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是相似的。工程监理根据业主需要可以为业主提供工程项目全过程或某个分阶段,如施工阶段的监理,土建工程监理和安装工程监理。土建工程监理是建筑结构、装饰施工过程监理;安装工程监理是建筑设备设施安装过程的监理,包括建筑给排水、电气线路、弱电及电梯等建筑内部的设备设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