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预防是重点。原因包括自身素养、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处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存在问题,导致青少年流向犯罪。法律对未成年人采取宽处理原则,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但这也可能强化了未成年人的犯罪意图。未成年人缺乏法律知识,家庭和学校的矫正机制滞后,加上法律对犯罪的宽容态度,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
法律分析
近年来,随着校园暴力等未成年人犯罪事件越来越多,未成年人犯罪已经上升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对于犯罪,刑法有两个处理思路,一个是惩罚,一个预防。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重心应该放在预防上。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就应该分析未成年人犯罪产生原因。根据实践经验,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大概是四个方面:
(一)自身原因
青少年自身法制素养的高低是决定其是否违法犯罪的关键。一些青少年自身抵御能力差,法制观念淡薄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刺激,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
(二)家庭原因
父母是孩子的家庭教师。而许多父母文化程度不高,经常打骂孩子,缺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子女染上恶习,父母没有及时纠正;父母离异导致孩子得不到有效的监管等都是重要的原因。
(三)学校原因
学校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一些青少年流向社会、走向犯罪的重要因素。现在学校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教育手段方式欠佳(如对学生区别对待)许多学校成绩的好坏决定受老师重视的程度,导致许多学习上的差生产生破灌破摔,厌学、辍学等不良情绪,而这种不良情绪的堆积往往成为反社会人格形成的一大诱因。
2、法制教育的缺乏或者流于形式。学校缺乏对青少年的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很多青少年学生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识。
(四)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关照也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诱因,重点说一下这个原因。
对未成年犯罪从宽处理,不适用死刑,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是考虑到未成年人还处于智力发育不成熟阶段,生理和心理还未发育完善,认识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比较脆弱,因此在制度上对未成年犯罪不是那么严格和苛刻,给予了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但是,刑法的这一价值取向在现实中是扭曲的。很多未成年人是以“我是未成年人,刑法也不能把我怎么样”的心态作出犯罪行为的,某种程度上强化了未成年人的犯罪意图。
所以,未成年人自身的法律知识缺乏,家庭教育和学校矫正机制也都没跟上,加上法律还是给出路的态度,往往囊括了一个孩子变成罪犯的大部分原因。
结语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益严重,应将重点放在预防上。分析表明,未成年人犯罪原因主要包括自身、家庭、学校和法律等方面。未成年人法制素养的差异、家庭教育不足、学校教育方法不当以及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方式等都对此起到了推动作用。尽管法律对未成年人采取从宽处理,但这种取向有时会被误解为对犯罪行为的纵容。因此,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解决需要未成年人自身的法律知识提升、家庭教育和学校矫正机制的完善,以及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更加明确和严格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二章 预防犯罪的教育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树立优良家风,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发现未成年人心理或者行为异常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进行教育、引导和劝诫,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