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产假一般为98天,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薪、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夫妻双方享受陪产假和延长生育假,期间单位不得解雇或降薪。产假期间女职工有权进行产前检查,产后哺乳假也有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
公务员产假一般为98天。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薪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按规章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章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男女双方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将其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薪资不得降低;法律另有规章的,从其规章。女方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按规章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每年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夫妻双方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调整延长生育假、育儿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愿减少延长生育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可以增加相应天数;夫妻双方享受的育儿假合计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产假的相关待遇
1、薪资待遇:女职工产假或者男方看护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薪资的标准支付假期薪资。
2、产前检查: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单位不应当以此为理由扣发薪资。
3、产后哺乳假: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结语
公务员产假一般为98天,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薪资、辞退或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夫妻双方在规章生育子女的情况下,女方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男方享受陪产假。在产假期间,单位不得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薪资不得降低。女方还可以根据所在单位的同意再增加一至三个月的假期。产假期间,女职工也享有产前检查和产后哺乳假的待遇。产假相关待遇包括薪资待遇、产前检查和产后哺乳假等。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章》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