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损害的客体、损害的对象、损害的结果、损失的性质和损失的范围。侵害物质性人格权的,还要证明身体伤害的程度,是否丧失劳动能力,是否造成死亡结果;证明由此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如医疗费、误工损失、护理费、残废者的生活补助费、死者的丧葬费;证明残者、死者以前扶养的直系亲属生活补助的范围,等等。侵害精神性人格和身份权的,还应证明人格利益、身份利益的损害程度,侵害的是何种
要权利,有无经济损失,损害的后果如何。
一、计算机软件侵权中如何举证
准备侵权行为的证据。
这是最主要的,司法实践中采用“实质性相似加接触原则”,即要有证据能证明原告软件和被告软件是相同的或构成实质性相似,并且被告接触了或有可能接触了原告的软件,就可以初步认定侵权行为的存在。
1、原告软件的程序和文档;
2、被告软件的的程序和文档;
3、原告软件和被告软件的程序和文档经比对后是相同的或实质性相似的证据,此证据最好申请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做司法鉴定,鉴定结论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证明力也较高;
4、被告接触了原告软件的程序和文档,只要能证明有接触的可能性就可以,比如原告的原软件开发人员跳槽到被告单位工作。
二、起诉名誉侵权条件
起诉损害名誉权,是当事人获得司法保护的手段。当事人起诉要得到法院的审理,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第一,原告要具有合法资格,即原告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原告必须是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自己与他人发生争议而起诉。
第二,要有明确的具体被告,必须能够明确指出何人为对方当事人。
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诉讼请求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法院作出某种判决的要求,是原告在诉讼上对被告提出的实体权利的要求,原告还必须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及要求法院保护自己权益的理由。
第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起诉的案件,应当是人民法院能够通过行使审判权予以解决的事项。同时,诉讼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