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合防疫工作的属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犯本罪的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是犯罪导致的后果特别严重的话,那么犯罪分子会被判处三至七年的有期徒刑。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另外,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下违法犯罪行为:
1、拒不配合防控措施的行为。
2、拒不配合隔离措施的行为。
3、暴力伤医、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
4、故意传播疾病的行为。
5、哄抬物价的行为。
6、制假售假的行为。
7、造谣传谣的行为。
8、利用疫情诈骗的行为。
9、出售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
10、其他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
疫情期间如何保障获得救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病人,国家和社会应当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得到及时救治。医疗机构应当对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和接诊治疗。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法律依据: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