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定标准和量刑原则做出了明确规定。一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需有明确的客观行为,包括非法进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删除、修改、增加、干扰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或功能程序等行为。二是破坏行为需具备“情节严重要素,包括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等行为。对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量刑原则,根据犯罪的情节和后果,分为三个等级,轻微、一般和严重,涉及到的处罚措施包括拘役、有期徒刑、罚金等。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犯罪嫌疑人通过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了其他罪行,如盗窃、敲诈勒索等,将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明确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行为范畴和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