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承办部门经办人应准备好合同相对方的相关资料, 以备审查存档。 具体包括:合同相对方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与银行资信证明;单位 概况及其他能证明合同相对方履约能力的资料。经办人(业务洽谈本人)将由本人及部门领导签字的合同草稿及电子版送至法务部,并说明合作意向以及简述洽谈过程,法务部在一个 工作日内予以初审并定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