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同形式没有特别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都属于合同订立的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