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签证可以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合同中应规范工程签证程序,防止以后因工程签证发生纠纷。发包人的项目经理可以作为项目资金结算的依据,因为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发包人法定代表人的代表人,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其他有权人员,可以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除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合同约定的具体所有权人员外,对工程量和价格的签证和确认不能作为工程价格的结算依据,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发包人应当对有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但发包人有证据证明承包人知道工作人员没有相应权限的,工作人员签证的内容对发包人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