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伪造公章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侵犯的对象是公文、证件、印章,且仅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和印章;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
伪造公章的处罚如下:
1、伪造公章,情节较轻微的,由行政机关进行处罚,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3、可能构成伪造公章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