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无权的,手铐是警用器械,属于对人身限制的工具,只有司法机关才有权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进行限制。保安无此权力,自然也就不能使用手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三十六条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资料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拥有和使用。个人或者组织,违法使用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捕或者警告,能够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