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满足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检察院不批捕的被告可以被取保候审。这些情形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或者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只要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一般情况下,检察院不批捕的被告只能选择释放、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这三种方式,因此取保候审是可能的选择。
法律分析
检察院不批捕是可以取保候审的,只要满足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
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情况下可以被取保候审。
一般情况下,检察院不批捕的,只有释放、取保候审以及监视居住这三种情况。
所以不批捕可以取保候审。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的条件和程序详解
取保候审是指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之后,根据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可以暂时不将其批准逮捕,而是让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等待审判的一种法律制度。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犯罪嫌疑人有固定住所、有法定的亲友保证人、能够确保不逃避追诉等。程序上,犯罪嫌疑人需要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根据案情、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审查决定。取保候审的目的是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与程序正义的实现。
结语
检察院不批捕并非意味着无法保持取保候审。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如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情形,或是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等,仍可选择取保候审。一般情况下,检察院不批捕只有释放、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三种选择。取保候审是一种法律制度,指在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根据一定条件和程序,暂时不批准逮捕,而是让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等待审判。其目的在于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与程序正义的实现。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