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配合调查不可以不去。传唤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应当使用传唤证传唤。对于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人民警察出示工作证后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记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传唤人传唤的原因和依据。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询问被侵权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所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向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