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享受工伤待遇,死亡赔偿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不承担。未交工保金除外。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费用。单位补缴后,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共同支付新费用。
法律分析
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且死亡赔偿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不承担,未交工作保险金的除外。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相关的法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拓展延伸
公司员工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身亡,是否构成工伤?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公司员工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身亡,通常被认定为工伤。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导致的身体损害。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与工作相关的,因此可以被视为工伤。公司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并向员工的家属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金。然而,具体情况还需根据相关证据、法律规定和劳动关系确定。建议受影响方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身亡通常被认定为工伤。公司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并向家属支付相应赔偿金。具体情况需根据证据、法律规定和劳动关系确定。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保护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