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造房事故如何赔偿 朋友的老家在农村,父母因屋房漏水不能居住。80年代时审请宅基地,87年时,朋友户口转为城镇户口,90年代哥哥已结婚,户主仍是父亲重新审请宅基地,房屋仍为四间,因朋友户口已迁出,把其中的两间平房拆除翻造了楼房,属于哥哥的。因年久失失修,无法居住了。父亲就与村委会商量了一下,准备重新翻造平房。有建造商承包造房,结果在造房中,一人摔下,送医院治了两天就死亡。。现死亡有人家提出赔偿,建造承包人是否要赔偿朋友的父母是否是要赔偿朋友与哥是否有赔偿的连带责任 律师解答: 应由建造商负责赔偿。很复杂,涉及到雇主、雇工的关系,还有发包人和雇主到底是什么法律关系,承包合法与否建议你直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 相关法律知识: 财产损失鉴证是指,税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信息实施必要的审核程序,并出具鉴证报告,以增强税务机关对该项信息信任程度的一种业务。” 对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的定义的理解,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属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内容,是一项特殊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鉴证业务; 应以税务师事务所的名义接受委托; 应实施必要的程序,运用税收应用技术进行鉴别和判断,出具鉴证报告并发表鉴证意见; 目的是:为证实财产损失事项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提供证明,以增强税务机关对该项信息信任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