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农村建房一般都是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建房,由房主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和小包工头商量好建房价格后,小包工头就带领着自己组建的施工队开始施工建房,农村小包工头组建的这种施工队,工人都是本村或者邻村的村民,这些工人跟着小包工头干活,小包工头就要负责这些人的工资、吃喝,包工头想要多挣,就要想办法节省开支。
施工过程中工人出现工伤,由房主和包工头谁承担赔偿责任,主要看房主与包工头之间是承揽关系,还是建设施工合同关系;如果双方是承揽关系,施工过程中,出现工伤应该有包工头负责承担;但如果是双方签订有的是建设施工合同,就要由房主和包工头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