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后的起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劳动者一方当事人,起诉状需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经常居住地地址和联系电话。单位当事人方应写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名字和职务公司的注册地、经常办公地以及单位的联系电话。
(2)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3)诉讼请求: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4)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5)结语。此致某人民法院。
(6)落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