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再婚财产纠葛问题,根本之道是要建立合理的约定。具体来说,有“三不变”。
第一个不变是“双方婚前财产所有权不变”。即再婚前财产属于谁的,再婚后仍然属于谁。对对方的房产和室内家具等生活资料,夫妻之间有使用权、管理权、维护权,没有所有权和处分权。这就需要双方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
第二个不变是“双方婚前财产继承权不变”。谁的婚前财产由谁的子女继承,这是第二个不变的核心内容。
第三个不变是“双方亲子关系不变”。
这一条包括五点内容:
1、称呼不变。对父母再婚的老伴,可称爸妈也可称叔叫姨;
2、赡养关系不变。父母再婚后,可以不赡养父母再婚的老伴;
3、护理关系不变。再婚的老年人患病需要护理时,第一护理人是老伴,第二护理人则是老人自己的子女,对方子女没有护理义务。相应地,在一方大病需要经济支持时,第一出资方应是得病者本人,第二出资方是病人的子女,第三才是再婚的老伴根据实际能力提供支持;
4、是养老送终的关系不变。老年人再婚后,子女只为自己的父母养老送终,妥善处理后事;
5、是继承关系不变。男方子女只继承男方婚前的财产,女方子女只继承女方婚前的财产。对于再婚夫妻婚后所形成的财产,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的权利,而双方子女没有法定继承权,只有遗嘱继承权利。
一、父亲再婚遗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父亲再婚遗产分配原则是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夫妻双方来进行一个分割,再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再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父亲去世,有遗嘱优先按照遗嘱内容分配遗产,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其中子女包括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遗产,也可以协商彼此遗产分割份额。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夫妻双方打算结束婚姻关系时,就应该马上考虑离婚财产处理的问题,如果等到离婚诉讼判决后,再申请分割合法所得财产的难度就会大大增大。好聚好散,夫妻双方和平协商,在离婚前商量好财产处置方案,才是最理智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