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的,如果双方存在以下情形的,男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回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2、双方进行婚姻登记后却未共同生活。
3、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和家庭成员生活困难的。
一、什么条件下彩礼可以返还
如果出现以下情形的,男方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女方返还已经支付的彩礼,除此之外,男方不得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但是女方自愿返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男方提分手彩礼退吗
男方提分手彩礼是否退视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男方提分手,双方未达成结婚目的,彩礼应当退还;
2、双方未登记结婚但是同居两年以上;双方未登记结婚,同居也不满两年,但孕有子女,女方可不予退还彩礼;
3、如果男女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的,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形如下: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三、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可以要回彩礼吗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是不能办理结婚手续的,双方无法结婚,男方可以要回彩礼。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后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具体规定如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