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党校14日上午举行20xx年秋季学期第二批进修班开学典礼,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校校长出席并讲话,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实际行动凝聚起法治中国建设的强大力量。(11月15日,《 人民日报 》)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是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应有之责。特别是党的xx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党员干部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出国留学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更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领导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理应成为新常态,具体而言,领导干部必须作好四个方面的表率。
首先,要当好自觉学法的表率。作为领导干部坚持把学法懂法作为履职必备条件。要带头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着力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坚定性,始终保持高度自信和坚强定力。要认真学习《宪法》以及行政、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熟悉掌握法律法规对履行工作职责的要求,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法治观念,真正让法治精神深植于脑,内化于心。
其次,要当好模范遵法的表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是领导干部法制准则,任何时候不得违反。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自觉性坚定性,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触、法律底线不可越。特别是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者,其一言一行对一般干部群众都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大家在工作中要带头维护法律的权威,加强法制宣传,弘扬法治精神,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让敬法守法成为一种自觉。
其三,要当好认真守法的表率。作为领导干部工作中要率先垂范,时刻做到以身作责,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用权办事要坚持以法律为依据,坚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时刻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习惯于在“聚光灯”下开展工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决纠正不依法办事,违法办事,徇私枉法行为和权大于法的行为。
最后,要当好善于用法的表率。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关键学会要用法,要自觉树立法治思维,坚持用法治理念去思考和解决问题。特别是在处理、化解涉及群众重大切身利益的矛盾问题上,要坚守法律底线,依法办事,注重用法治思维去分析解决问题,善于引导群众回归到法律层面对话、协商解决问题,改变遇事托人情、找关系、靠“勾兑”的现象。对不依法办事,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制止,依法处置。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