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就甲方将相关工作委托给乙方一事,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承担的(国家林业局)委托的 工作,因甲方 ,甲方将部分工作任务委托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工作范围如下:(工作范围应具体明确)
三、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等)。(注意给甲方完成项目、向国家林业局交付工作成果留有时间余地)
四、乙方应按照甲方项目组制定的总体框架完成工作,其工作成果应当达到甲方项目规定的要求。(项目工作成果的要求如下或详见合同附件)
五、甲方可以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乙方应对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因乙方未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及其相关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报酬 元人民币。支付方式如下:
七、乙方完成委托工作所取得的工作成果的专利申请权、著作权等相关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使用、向第三方扩散或转让有关工作成果。
八、如乙方未按时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或工作成果达不到项目的规定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十、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