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指导思想:
以国家规定的小学教师任职条件为依据,以建设一支师德高、师风正、师态慈、师志坚、师技精的教师队伍为目标,以加强学校的科学管理为保证,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为方向,以全面提高四十八镇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
二、考核目的:
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奖优罚劣,优质优教,提高工作效率和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三、 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科学性和可行性、易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核与聘任、晋职、评优、评先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内容及总量指标分配:
1、师德师风(10分)
2、出勤(10分)
3、培训学习(20分)
4、教育科研 及常规(20分)
5、教学效果(40分)
五、 考核方式:
(一)考核方法采取平时考核与阶段性考核相结合,每学期全面考核一次,平时检查、考核记入阶段性考核中。
(二)考核方式及要求:考核采取听、看、访、查、议的方式,经考核小组集体评议后定分(个别项目除外)。考核评语及结果与被考核者见面,签字后有效。无故不参加考核者按弃权处理,后果自负。经批准的病事假、公出后要及时补考。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不得无理取闹或犯自由主义,否则考核结果按末位处理,对考核中的疑难问题可向有解释权的负责人询问。
(三)、教学效果:套用教学质量评估办法进行评分。
六、 加减分对象、依据、幅度 为鼓励学校中层领导和教师积极工作,奖优罚劣,特作加减分规定。
(一) 中心小学中层领导担任主课教学工作的加2分。
(二) 学生流生一人,班主任扣2分,课任教师扣1分。留级学生以及不办理转学手续、无回执的均按按流失生算。
(三) 培养特长生获省、市、县奖励的每生辅导教师加3、2、1分。
(四) 制做教具获省、市、县奖加3、2、1分。
(五) 体罚学生造成影响的全镇通报,师德修养项为零分。
(六) 违法犯罪一票否决。
(七) 因失职给单位造成较大损失的扣10分。
(八) 违纪受上级处罚的扣10分。
(九) 在社会上或学生中散布错误言论,造成较坏影响的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