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文件后,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各项要求,同时结合电力行业实际,制定印发了《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国能函安全12号),明确活动总体要求与具体内容。为保证活动有序开展,成立了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局分管领导担任组委会主任、电力安全监管司领导担任副主任,组织、指导、协调、督导电力行业深入开展风险管控、隐患排查、警示教育、专家访谈等系列活动,积极参加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活动。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会,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国资委综合局、安监总局监管二司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对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指导。
二、认真组织电力行业防汛救灾
“安全生产月”期间正值我国南方各地全面进入主汛期,为落实国家防总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防汛抗洪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以及国家防总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局认真研判电力行业当前防汛抗洪面临的严峻形势,提前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主汛期电力行业防汛抗洪减灾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51号),从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继续深入开展防汛检查、加强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强化监测预警预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等五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组织电力行业切实做好主汛期防汛抗洪工作。
三、切实加强电网与网络信息安全
持续开展并网电厂涉网安全与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两个专项监管报告披露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督查工作,通过电力企业全面开展自查、派出能源监管机构随机进行抽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以“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活动为契机,组织人员赴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有关电力企业现场宣贯“三电”设施安全保护、《网络安全法》、《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及配套方案,不断增强全民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