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引导我园广大干部职工正确对待和行使职权,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全面推进我园素质教育和师德建设工作,树立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形象。特向局党委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
1、以身作则,做学习宣传的表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工作部署,确保各项规定和措施能够顺利实施。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个人及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身体力行,做严格执行的表率。
教育管理好本单位的干部、职工,严格执行《教师法》、《教育法》、《白山市中小学教师行为“十不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党纪政纪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杜绝各类违规违纪以及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按规定做好各类帐目,不做假帐或帐外账,不截留收入及私分钱物,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按照规定管理好本单位的各种物资,不擅自处理废旧资产。
3、民主公开,做接受监督的表率。
加强幼儿园党组织内部互相监督和互相提醒,端正日常行为,深入推进幼儿园党务公开、园务公开;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4、以身示范,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不利用工作之便,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按时完成各级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项事务、工作。
以上承诺,敬请领导和群众监督。
承诺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