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研究所:
湖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经北京市教育研究所授权,擅自依据XX版英语教材编写了配套的《学习总动员》(延边人民出版社出版)等系列侵权教辅。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新闻出版总署20xx年8月18日《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及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务院纠风办20xx年2月28日《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主动向北京市教育研究所进行著作权侵权赔偿。
本人代表湖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自愿支付北京市教育研究所著作权使用费共计人民币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以解决从20xx年5月份至20xx年10月份3个学期侵犯北京市教育研究所著作权的问题。
同时,本人谨代表湖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全体同仁向北京市教育研究所及全体员工表示深深的歉意,希望以此著作权使用费取得北京市教育研究所的谅解!同时承诺从今往后不再以任何形式开发、编写侵犯北京市教育研究所著作权的产品。
湖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