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控制吸烟条例》,将控烟工作和巩固江苏省文明城市成果、建设健康海东等工作紧密结合,使全体师生对烟草危害健康的意识明显提高、自觉抵制烟草危害行为明显增强,更好地推动全县教育系统控烟工作的开展。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我县教育系统控烟工作的领导,努力实现无烟学校的工作目标,经县教育局研究决定,成立海东县教育系统校园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体卫艺科,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局长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科室抽调。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学校控烟工作宣传教育,定期召开控烟工作会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督查、检查任务;落实学校控烟工作责任制,对学校控烟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三、主要工作
(一)完善学校禁烟措施,确保学校为无烟学校。学校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将履行禁烟职责纳入教职工考核和学生评价体系,设立禁烟监督员加强禁烟日常动态监督。禁止在中小学、中职学校和幼儿园内吸烟,校长为学校禁烟第一责任人,完善禁烟措施,加强学校日常管理。所有学校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也不得设置吸烟室,在醒目位置要设置禁烟标识和学校禁烟监督电话。
(二)积极开展控烟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可以结合5月31日第29个世界无烟日主题,组织中小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珍爱生命远离香烟”等宣传教育活动,包括上一节控烟的健康教育课或讲座,在班级内出一期控烟墙报等,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营造控烟氛围。
(三)组织控烟执法检查行动。县教育局将对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不定期开展控烟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学校或托幼机构内是否存在违法吸烟的行为,依照规定对违法吸烟者予以行政处罚;学校或托幼机构是否设置符合标准和规范的禁烟标志,对不符合标准和规范的学校和托幼机构进行整改。县教育局将开展经常性控烟巡查劝导。建立控烟动态巡查制度,将控烟检查纳入教育局日常综合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所辖单位和场所建立控烟工作机构、指定控烟工作责任人、明确控烟监督员。达到“三有三无” 的标准(有禁烟标识、有人管理、有宣传活动,场所无人吸烟、无烟具、无烟蒂)。
(四)召开控烟工作会议,举行控烟专题讲座。举办控烟工作总结会议,同时邀请控烟专家开展控烟专题讲座,进一步宣传控烟健康教育。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类学校分管领导要按照《条例》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控烟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宣传教育。制定本单位的控烟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任务到人。建立健全控烟监督、巡查督导、控烟考评奖惩等工作制度,确保本单位的控烟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抓好宣传发动。各单位要以5.31世界无烟日为契机,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或讲座、宣传栏、禁烟黑板报、校园广播、控烟海报、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和控烟主题宣传活动。对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等控烟执行人员进行培训,掌握工作方法。对全校师生中的吸烟人群进行摸底调查,确定重点干预对象,实现全员行动,有效控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