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取保一年到期后怎么办
1、取保候审期限到后,执行机关接到取保候审决定或者变更强制措施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及时将执行情况通知决策机关。执行机关应当作出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及时通知银行将保证金全额退还,并采取书面的形式通知决策机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的方式有哪些
1、提出保证人担保。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要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提供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