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是对被判刑犯罪分子的一种提前释放制度,前提是他们在执行一定刑期后表现出悔改,并不再危害社会。假释的正确使用可以鼓励犯罪分子接受改造,早日回归社会,有利于消除消极因素。被判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需执行一定刑期,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需执行十三年以上,才有资格申请假释。特殊情况可经最高法院核准,不受执行刑期限制。
法律分析
可以。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假释在我国刑法中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使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拓展延伸
有期徒刑减刑条件及程序解析
有期徒刑减刑是指在服刑期间,根据一定条件和程序,对犯罪者的刑期进行缩减或提前释放的一种法律制度。减刑的条件包括犯罪行为的性质、犯罪者的悔罪表现、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程序上需要犯罪者向法院提出减刑申请,并经过法庭审理和相关部门的评估。如果犯罪者符合减刑条件,法院会依法作出减刑决定。减刑的目的在于促使犯罪者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然而,减刑并非对所有犯罪者都适用,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结语
假释制度是我国刑法中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通过对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的表现和改造进行评估,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其回归社会。正确使用假释制度,可以激励犯罪分子接受教育和改造,促使其早日复归社会,将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假释的适用条件和程序需根据犯罪行为性质、悔罪表现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减刑制度则是根据一定条件和程序对犯罪者刑期进行缩减或提前释放,旨在促使其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具体适用范围需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