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劳动仲裁起诉需要遵守哪些时间限制?
不服劳动仲裁起诉期限是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一般情况下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那么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但是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诉讼,即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受理时间限制吗?
1、有劳动纠纷,如果因离职发生争议的,可以在离职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的。
2、法律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