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业户:
为切实加快南张楼新农村示范点建设步伐,不再排放污水影响周边群众生活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根据国家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镇容村貌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通过与南张楼村两委研究,在前段清查整改的基础上,要求从现在起至20_年_月_日,集中对南张楼村西前史路两侧的编织袋加工厂及恒温库进行转产和停业非法排水。要求所有业户,迅速行动,在20_年_月_日前通过整改达到以下标准:
1、编织袋业户须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不再购加工原料。并在规定
期限内加班加点,确保在20_年_月_日前将院内原料加工完毕,不再生产。
2、如果有关业户在转产期限内再购置加工原料,如发现坚决进
行停电停产并罚款10000元。
3、恒温库暂时停止向场外排水,等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使用并达标后再进行排放,如在接到通知后再继续非法排放,罚款10000元。
希望各经营业户高度重视,不折不扣,按期完成转产和停止污水排放,没有达到要求的将一律取缔,绝不姑息迁就。
特此通知
何官镇人民政府
20_年_月_日